为鼓励发展商开发大型集体出售地段,政府允许发展商在最长七年内完成项目建造,以及售出重新发展住宅项目的所有单位。
发展商对于新措施表示大力支持,但市场分析师认为,尽管措施有助于提振集售市场,但在当前市场挑战重重的情况下,对促成集售交易的作用预计不大。
国家发展部长徐芳达星期二(7月28日)在新加坡经济评论大会上宣布,发展商将有额外半年至一年半时间,建造和销售在大型集售地段重新发展的住宅项目。
在现行规定下,住宅发展商购买住宅地段(包括政府售地计划地段和集售地段)时,须缴付40%的额外买方印花税(Additional Buyer’s Stamp Duty,简称ABSD),其中35%可获有条件豁免。
条件是,一般政府售地及非大型集售地段,必须在两年内开始建造,并在五年内竣工并售出全部单位。
政府自去年3月为符合特定条件的项目延长豁免期限,其中包括在集售地段的重新发展项目。这类拥有超过700个单位、且单位数量是重建前至少1.5倍的住宅项目,发展商将有多半年的时间建造和销售。
政府在这个基础上,针对发展商从星期三(29日)及之后收购的集售地段,进一步放宽豁免条件。
拥有700个至1399个单位、且单位数量至少是重建前1.5倍的重新发展住宅项目,发展商有多六个月的时间进行建造和销售。这意味着,ABSD的豁免期限从现有的五年半延长到六年。
霸级住宅项目豁免期延长至七年
政府也注意到销售霸级住宅项目的难度,因此这次允许拥有至少1400个单位、且单位数量至少为重建前1.5倍的重新发展项目,延长豁免期限,从目前的五年半延长到七年。
不过,为保障住宅供应量,霸级项目必须在六年内卖出至少一半的住宅单位。否则,发展商须补缴35%的ABSD和利息。
徐芳达说:“我们意识到,发展商若要重建大型住宅集售地段,会需要更多时间。他们可能无法满足常规的额外买方印花税豁免期限。若发展商因此不愿更新改造大型住宅集售地段,最终可能导致整个社会陷入‘双输’的局面。”
这项新措施是政府通过激励机制来引导市场行为,从而实现更佳社会效益。
集售挑战重重 新措施成效料不大
新加坡产业发展商公会(REDAS)对新措施表示支持,并认为“这是一项及时、必要、且适当的调整,让发展项目有充足的时间,妥善落实安全、高品质、可持续发展和创新的概念”。
公会也认为,这将鼓励并支持老旧发展项目和社区进行更新,让老旧项目有机会释放价值,从而惠及屋主和买家。
房地产分析师则认为,新措施虽能促进集售活动,但由于集售市场面对建筑成本上升、换屋成本增加等其他挑战,新措施的成效可能有限。
合登集团(Huttons)首席执行官叶润明指出,集售项目成交与否的最大关键是价格。
他说:“由于建筑成本上升压缩了利润空间,发展商可能只会在价格合理的情况下,购买集售地段,才能以买家可负担得起的价格推出新项目。因此,集售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价格。”
集售项目内的外籍屋主占比,也是关键因素之一。叶润明指出,许多外籍屋主不愿参加集售,是因为他们购买替代住宅时须支付60%的ABSD,这会大大增加购房开支,甚至高于集售旧房的收益。
大亨房地产网站(MOGUL.sg)首席研究员麦俊荣认为,目前能提升容积率的老旧非有地私宅项目不多,若容积率维持不变,地段升值速度相对来说极为缓慢。这难以说服屋主参加集售。
瑞联(橙易—宜迪)集团首席研究与战略总监孙燕清则持较乐观看法。她认为,ABSD豁免期限延长后,发展商就有更充裕的时间规划和推进大型、复杂项目,并可尝试更具创新性的建筑设计。
她说:“这类项目可能包括采用环保建筑技术、兴建综合发展项目或楼层更高的建筑。这些项目通常施工周期较长,也涉及更复杂的建造工程。”
她还指出,较长的开发周期将让发展商有更大弹性应对宏观经济不确定性,例如全球供应链受阻和人手短缺等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