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底综合讯)马来西亚国家天灾管理机构说,受天灾影响的民众每年最多可申请四次天灾援助金,每次1000令吉(约316新元),但须符合当局规定的申请条件。
国家天灾管理机构社区与社会发展组主任杰夫尼星期六(7月25日)在登嘉楼州日底出席活动后告诉记者,这是为了减轻受水灾、土崩、火灾、巨浪等天灾影响的民众的负担。
他说,每名符合资格的一家之主,每次申请一旦获得批准,可得到1000令吉援助金。如果一年内遭遇四次天灾,全年可获援助金总额为4000令吉。
他提醒,天灾援助金每三个月限申请一次。“如果三个月内两次受灾,灾民只能申请一次。若时隔超过三个月再次受灾,则可再提出申请。”
据国家天灾管理机构统计,去年底至今年初东北季风期间,全马有10万8000人获得总额1亿零800万令吉的天灾援助金。2024年底至2025年则有28万7000人获得2亿8700万令吉援助金。
杰夫尼说,申请人数与援助金总额减少,是因为重大天灾次数减少。
马国每年11月至隔年3月刮东北季风,强风暴雨经常造成各地发生水灾,灾情严重时受灾人数可高达数万至数十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