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和坦桑尼亚签署并交换五项谅解备忘录,为双方扩大经贸及绿色经济合作铺路。与此同时,我国也将协助坦桑尼亚加强公务员的专业能力。
两国代表星期二(6月9日)在我国总统尚达曼和坦桑尼亚总统哈桑见证下签署以下备忘录:
避免双重课税
这项备忘录明确双方对跨境贸易活动所得收入的征税权,避免同一笔收入被重复征税,从而降低跨境投资和贸易成本,促进双边经贸往来。协定将在两国完成各自核准程序后生效。
工业贸易合作
新加坡企业发展局属下新加坡公共事务对外合作局(Singapore Cooperation Enterprise)与坦桑尼亚工业和贸易部签署谅解备忘录,为双边工业和贸易合作建立框架,并在重点领域加强技术合作。
合作范围涵盖贸易便利化、供应链互联互通与数码贸易、工业园区规划、中小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市场准入,以及促进货物和服务贸易,推动工业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多元化。
碳信用交易
新加坡和坦桑尼亚将展开合作,就碳市场框架和减排项目交流信息与经验,并探讨推动相关项目的发展。
双方也将争取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执行协定,建立授权及转移经相应调整(correspondingly adjusted)碳信用的双边框架。
所谓相应调整,是指为避免碳信用被重复计算而设立的机制。一般而言,双方会先签署谅解备忘录探讨合作可能,再展开具体磋商,最终签署执行协定。
双方也将共同发掘有助实现各自减排目标的项目,并推动可持续发展。我国至今已与11个国家签署碳信用执行协定,包括加纳、卢旺达、泰国和越南等。
双边磋商机制
我国外交部与坦桑尼亚外交与东非合作部签署谅解备忘录,为双边磋商建立框架,以全面评估两国现有双边关系,并就共同关注的区域和国际课题交换意见。
提升公务员能力
我国将协助坦桑尼亚提升高级公务员的专业能力,合作涵盖领导与治理、民航、智慧出行、港口管理、食品安全和保障,以及水资源管理六个领域。
签署这项谅解备忘录的是我国外交部,以及坦桑尼亚总统府(公共服务、管理与善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