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交友平台结识13岁少女后,两度约出门发生性行为,直至少女母亲得知后报警才被揭发,男子被判入狱八年又九个月,以及鞭打六下。

被告陈家禾(28岁)共面对包括法定强奸及性侵控状,他星期二(6月9日)承认其中一项控状,其余三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发时,被告25岁,受害人年仅13岁。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她身份的资料。

根据案情,被告与受害人在2023年5月通过交友平台Omegle结识。两人聊天的内容过后逐渐转向性话题,在改用Telegram联系后,还相约见面发生性行为。

2023年6月,两人在受害人住家附近一座组屋的楼梯间见面。双方见面后开始接吻,被告随后将手伸入受害人衣物内,受害人接着为被告口交约10分钟。过后,受害人说自己是偷偷溜出家门,必须尽快回家,便结束这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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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7月7日,两人在网上聊天时,受害人称想要发生性行为。因被告的母亲和妹妹当时身在国外,他便邀请受害人到自己家中,并替她预订私召车。

受害人于隔日(8日)凌晨约2时22分抵达被告住家,两人随后进入卧室发生性关系,被告在过程中戴上安全套。

事后,被告为受害人预订私召车送她回家,并陪同她下楼等车。

7月10日,受害人的母亲向警方报案,称女儿向她透露自己遭强奸。受害人随后也向警方坦承,曾与多名男子发生性行为。

警方随即展开调查,确认被告是其中一名男子,并在8月10日前往被告住家逮捕他。

控方指出,被告在受害人住家附近楼梯间与她发生性行为后数周,便邀请受害人到自己家中发生性关系。因此,促请法官判他坐牢九年至九年半,以及鞭打六下。

控方也透露,另一名同样对受害人犯案的男子黄伟光,案发时26岁,早前已因法定强奸等罪被判入狱九年半,并鞭刑六下。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案发时尚且年轻,在过去三年保释期间没有犯罪,其间顺利完成学业并找到工作,直至认罪聆讯前才辞职,恳请法官从轻发落。(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