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重型车司机涉超速驾驶,星期二(6月30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星期一(29日)发文告指出,八名年龄介于32岁至53岁的司机,涉嫌在去年12月至今年3月超速驾驶。

去年12月9日,一名43岁巴士司机在亚逸拉惹快速公路往滨海快速公路方向的路段,以81公里的时速驾驶,超过每小时60公里的限制。

今年2月11日,一名39岁巴士司机在泛岛快速公路往东海岸公园大道方向的路段以时速74公里超速驾驶。

另外,今年3月11日至29日间,六名司机涉嫌在泛岛快速公路、武吉知马快速公路、淡滨尼快速公路、克兰芝快速公路、巴特礼东路等地超速驾驶卡车、拖车头和巴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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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名司机若罪名成立,各可被罚款高达1000元、监禁长达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文告指出,交警对超速驾驶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尤其是驾驶重型车辆的司机,因为一旦发生事故,这类车辆往往会造成更严重的破坏和伤亡。

警方强调,为了提高道路安全,最大载重介于3501公斤至1万2000公斤的罗厘必须安装限速器,以确保车速限制在每小时60公里内。根据现有法令,最高装载重量超过1万2000公斤的大型车辆若未安装限速器,初犯者可面对高达1000元的罚款或最长三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