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成功有赖于法治和健全的制度,但要这个基石保持稳固,重点不在于守住现有法律,而是确保法律能因应世界的变化和新加坡的发展与时俱进,一代代人持续完善并传承下去。

国务资政李显龙星期二(7月28日)在《新加坡法律改革25年》丛书推介仪式上,发表主旨演讲。国务资政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及内政部长尚穆根,以及律政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也出席了活动。

李资政说,新加坡用一代人的时间发展为今天这个蓬勃的国家,成功因素很多,但其中一个教训尤为突出:健全的制度和法治至关重要。“它们能否保持稳固,取决于我们是否具备远见和决心,随着世界变化和新加坡发展,不断调整和再调整。”

李资政说,我国法律制度并非一开始就完整成形,而是在自治与独立后不断演进与强化,逐步形成今天国人依赖的一整套制度与保障。  

不过,新加坡当前的挑战与建国初期已截然不同——科技迅速发展、经济活动日益全球化且复杂、社会规范不断改变,公众对治理与权利的期望更高,实体与数码领域的新威胁也已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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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资政强调,法律制度必须跟上这些变化。“我们从不把法律改革视为一次性工作,而是持续推进的过程。每一代人都必须检视所继承的制度,判断哪些仍适用,须更新或废除不合时宜的,并针对新的情况制定新法。”

宪法也须适时修订

在李资政看来,好的法律制度必须能回应国家长期的核心需求、应对社会面临的新挑战、在危机时快速推出新法,并根据社会观念与规范的改变调整。

例如,为维护社会凝聚力,我国于1990年制定《维护宗教和谐法令》;随社媒、网络平台和外来势力影响愈发容易激化种族矛盾,我国于去年再通过《维护种族和谐法令》。

李资政说:“我们并不只是依靠善意与对话,或寄望于分歧会随着时间自行化解。相反,我们实施了一系列政策……还将关键保障机制嵌入制度和法律中。

同样的,宪法虽不应随意更动,但也不能一成不变。李资政指出,宪法须为治理、问责和保护基本权利提供有效基础,而政府须意识到这些需求会随着时间而改变。

我国有过几次重要修宪,包括设立集选区制度、推行民选总统制度,以及确保国会中有少数族群代表等。

法治不止于立法 须靠制度与社会共同支撑

不过,单靠好的法律,还不足以确保法治有效运作。李资政说:“法治不会因法律原则写进法令或宪法而兴盛。只有当立法转化为现实,成为可执行规则、维护法律与秩序,能促进商业活动的有效制度时,法治才能兴盛。”

新加坡因此还须健全且具公信力的制度,包括独立、公正且高效的法院体系;依法行事、执法一致的政府机构;能够就重大议题公开辩论,并通过民主程序作出决策的国会。

此外,法治最终取决于社会本身,所以民众的信任也很重要。要让法律制度有效运作,公民、企业、政府机构与社会组织必须在一些价值观上有共识,如要有担当、相互尊重等。人们也须共同接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分歧、尊重依法行事的合法机构,并理解权利与责任之间须有所平衡。

这些年来,健全的法律、强有力的制度与公民的信任让新加坡得以良好运行,但李资政指出,新一代将面对更多前所未有的挑战,包括人工智能、数码科技,网络危害、虚假信息等带来的问题。

他说:“这些问题往往没有简单答案。让我们有信心的,并不是我们已经拥有所有解决方案,而是新加坡已展现出能够审慎而务实地适应不断变化环境的能力。

“无论是应对社会变迁、技术颠覆、外国干预,还是全球疫情,我们的法律制度都能在坚守原则的同时不断自我更新。”

这种应变能力须延续下去。李资政说:“每一代人都须强化所继承的法律体系,根据新现实加以调整,将一个更新、更完善的制度传承给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