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与关卡局星期四(7月30日)发文告指出,三名新加坡人和一名外国人,因窝藏或雇用抵触移民法令者,于星期四被控上法庭。
根据文告,四名被告共涉及三起案件。
在第一起案件中,58岁新加坡籍男子李锦泉(Thomas Lee Kum Chuen)因非法聘请49岁中国籍女子肖淑芳被控;另一名76岁新加坡籍男子符泽发(Foo Cher Fatt)则因窝藏肖淑芳被控。
文告指出,肖淑芳的工作准证于2013年3月3日过期,她前后在新加坡逾期逗留超过13年。
调查显示,李锦泉在2013年3月至2026年4月期间,聘请肖淑芳担任兼职清洁工。他知悉肖淑芳的工作准证已经到期,却没有进一步核实她持有的准证类别和逗留资格是否有效。
符泽发则被指在没有确认肖淑芳是否持有有效准证的情况下,允许她于2012年至2026年间,住在他位于武吉巴督的一个住宅单位。
肖淑芳早前已被判处六个月监禁,刑满后被驱逐出境,并被禁止入境新加坡。
在第二起案件中,一名34岁印度籍男子杜莱拉扎(Durairaj Singamuthu)因聘用一名逾期逗留的39岁男子克里什纳库玛尔(Krishnakumar Ravi)而被控。后者的探访准证于2025年8月20日过期。
当局调查后发现,杜莱拉扎相信在未查核克里什纳库玛尔是否持有有效工作准证的情况下,于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聘请他担任送货助理。
克里什纳库玛尔过后被判处监禁六个星期和三下鞭刑。他已被驱赶出境,并禁止入境新加坡。
最后一起案件中,51岁的新加坡男子严文辉(Yan Mun Wai)因窝藏一名逾期逗留的菲律宾籍女子蕾拉妮(Leilanie Ragasa Alog)被控。
蕾拉妮的探访准证于2012年7月2日到期,至今已在新加坡非法逗留超过14年。
严文辉涉在未核实蕾拉妮的移民身份,也未调查其准证有效期的情况下,允许她住在他位于蔡厝港的德惠巷(Teck Whye Lane)的住宅单位。
蕾拉妮被判处监禁六个月,并罚款2000元。她刑满后被驱逐出境,并被禁止入境新加坡。
根据法令,聘请抵触移民法令者若罪成,可被判处六个月至两年监禁,和罚款最高6000元。
在知情的情况下窝藏非法逗留者,罪成可面临六个月至两年监禁,及罚款最高6000元;疏忽窝藏逾期逗留者,罪成可被判处最高6000元罚款,或最长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移民局强调,有意出租房屋者必须履行查核义务,包括检查租客的居留和工作准证、对比确认租客证件与护照上的资料,以及向人力部核实租客准证的有效性。(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