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交通管理局与巴士业者今年4月起,在指定巴士路线试行“先到先用”原则,让靠轮椅代步和推着婴儿车的乘客,按先后次序使用巴士上的轮椅空间。这项为期六个月的试点最近引起轮椅使用者不满,批评此举不公平。

残疾人士协会(Disabled People’s Association)星期一(7月27日)在社交媒体发文说,“先到先用”意味着轮椅使用者不再享有使用轮椅空间的优先权。然而,婴儿车可以折叠,轮椅却不能,轮椅使用者一旦无法使用轮椅空间,就根本上不了巴士。

协会指出,对许多轮椅使用者而言,巴士是他们唯一负担得起、又赖以出行的交通工具,因此轮椅空间并非可有可无,而是让他们搭上巴士的必要条件。

相较之下,可接载轮椅使用者的私召车不易召到,收费更是普通私召车的两到四倍。

协会强调,理解并支持携带婴儿车的家长享有便利的出行体验,但当局不应为了提升部分乘客的便利,而牺牲轮椅使用者的无障碍通行需求。协会建议,当局可从巴士设计着手,在保留指定轮椅空间的同时,增设可灵活使用的婴儿车停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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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至9月 10条巴士线试行轮椅和婴儿车“先到先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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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先到先用”原则 婴儿车和轮椅用户共享巴士轮椅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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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也认为,当局应在试点启动前就展开咨询,而非试行后才征询意见。“许多轮椅使用者都是通过社媒才知道有这样的试点计划。影响轮椅使用者的政策,应从一开始就与他们共同商定。”

陆交局:未观察到轮椅与婴儿车用户发生冲突

共有10条巴士路线参与试点:新捷运的5/5A/5B号、54号、57号、851/851e号;SMRT的67号、131/131A号、166号、960/960e号;以及易塔通(Tower Transit)的143/143M号和980号。

陆交局星期四(30日)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试点推出至今,尚未观察到轮椅使用者与携带婴儿车的乘客发生冲突,乘客普遍也能体谅行动不便者的需要。

不过当局指出,能理解轮椅使用者提出的顾虑,包括轮椅空间对他们的重要性,以及轮椅空间被占用时,他们可能面对的不便。

陆交局说,试点源于有家长反映,独自带着多个孩子搭巴士时,既要折叠婴儿车,又要照顾孩子,操作起来相当困难。推出试点旨在了解这项安排能否兼顾不同乘客的需要,因此当局一直谨慎推进。

陆交局计划在剩余试行期间,以及陆路交通总蓝图咨询活动中,继续收集各方意见,包括与残疾人士协会等体障群体交流,深入了解他们的顾虑和实际出行体验,以寻求更平衡的方案。

“我们会继续仔细听取反馈,与利益相关者沟通,并认真把所有意见纳入考量,再决定下一步。”

轮椅使用者:不求特殊待遇

轮椅使用者沈于翔(32岁,创作歌手)认为,当局不该把轮椅使用者的基本出行需求,与婴儿车用户的便利需求相提并论,应认真反思政策的实际影响,以及所传递的信息。

他说,“先到先用”原则无助实现共享空间的目的,反而可能让一些乘客误以为自己拥有绝对使用权,不必再让位给轮椅使用者。“平时已有乘客因为要让位给我而显得不耐烦,巴士车长还要反复提醒,他们才勉强让位。”

沈于翔强调,轮椅使用者并非要求特殊待遇。若巴士过于拥挤,他们也会主动等下一趟车。“真正的问题是,如果巴士并不拥挤,但有人推着婴儿车又不愿让位,我们是否只能放弃上车?”

他说,轮椅使用者的生活并不容易,却一直努力像其他人一样学习、工作、生活,活出丰富的人生,“而这有赖于全体社会的体谅与支持”。

家长:轮椅应优先 也希望社会理解带娃难处

郭世盈(36岁,职能治疗师)有三个孩子,他们个别之间年龄相差两岁。

她说,若独自带三个孩子出门,1岁的背在身上、3岁的坐在婴儿车里、5岁的虽然已经会走路,但她一个人还是腾不出手把3岁的抱出来,再把婴儿车折叠起来。

尽管如此,她认为,轮椅空间不应采取“先到先用”原则,而应优先让真正有需要的人使用。

“我会先看谁更需要轮椅空间,也会评估自己一个人带孩子是否应付得来。既然这是轮椅空间,轮椅使用者就应该优先使用,总不能要求他们离开轮椅,或把轮椅折叠起来。”

教师黄玮婷(33岁)平时独自带两个孩子出门,搭巴士时一般会使用轮椅空间。她说:“如果要一边顾着孩子,一边稳稳地把婴儿车折叠起来,真的做不到。”

不过,她指出,如果巴士进站时,车站已有轮椅使用者候车,或车上已有轮椅使用者,她会直接等下一趟;若是在车上遇到轮椅使用者准备上车,则会视车厢拥挤情况而定,尽量把婴儿车折叠,与对方共享空间。

她补充说,如果实在无法兼顾,她会直接下车,等下一趟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