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决定在涉核动力潜艇建造项目特别法案中明示“不开发、不制造、不拥有核武器”原则。
韩联社报道,这将是韩国国内法首次明文纳入“无核”原则,意在消除国际社会对韩国借核潜艇项目试图研发核武器的疑虑。
韩国政府消息人士星期二(7月28日)透露,国防部近期将就包括上述内容的“关于核动力潜艇获取、运营及安全管理的特别法案”(下称“特别法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特别法案明示核潜艇项目的五大基本原则,包括“不开发、不制造、不拥有核武器”“不转移军用核材料、不损害核不扩散机制可信度”等内容。
为了加快推进国家战略项目,特别法案还包含可免除项目可行性调查等各种优惠条款。
特别法案还规定,成立核潜艇战略委员会,负责审查核潜艇设施选址、资金筹措等核心事宜;每10年制定并执行核潜艇基本计划,以及有关核废料处理、预防、应对放射性事故的安全管理基本计划。
韩国政府正在推进名为“张保皐N项目”的韩国型核潜艇建造项目,计划建造将丰度低于20%的低浓缩铀作为反应堆燃料的核潜艇,争取2030年代中期实现首艘核潜艇下水,2030年代后半期正式部署。
